“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十三届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花艺”赛项 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 : 2020-10-10 09:46:40 来源 : 网络 浏览量 :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参赛选手须为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每位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二、竞赛内容

竞赛项目分为三个模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绑花束、花首饰、主题桌花作品的设计与制作。竞赛项目本着如下原则确定:以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及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插花”赛项为基础,以检验参赛选手的花艺操作基本功和创意能力为重点,竞赛项目涵盖世界技能大赛花艺项目所涉及的三个模块,本次竞赛仅进行实际操作项目比赛。

(一)模块A:花束设计与制作

要求:绑在一个点的螺旋状花束,使用绑缚设计,放置在水盘中保鲜。

材料:从所提供花材中自由选择

技巧:自由选择

(二)模块B:花首饰设计与制作

要求:依据现场给定模特服饰特点进行搭配,完成头花、颈花与腕花作品的设计与制作。

材料:从所提供花材中自由选择

技巧:自由选择

(三)模块C:桌花设计与制作

要求:依据现场给定餐桌和场景,完成餐桌花的设计与制作。

材料:从所提供花材中自由选择

技巧:自由选择

、竞赛流程

日期

工作内容

第一天

8:00-14:30 领队、指导老师、选手等报到

14:30-15:30 领队会议

16:00-16:30 选手熟悉赛场

第二天

7:00 选手到达赛场

7:00-7:30 选手抽签确定工位

7:30-8:10 整理花材、检查工具

8:20-10:20 模块A技能竞赛

10:20-10:40 选手休息

10:40-12:40 模块B技能竞赛

12:40-13:30 午餐、休息

13:30-15:30 模块C技能竞赛

15:30-15:45 整理工位,选手离场

16:00- 裁判评分

第三天

成绩评定公

注:竞赛流程的时间安排可依据选手人数等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与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3.参赛选手应在指引员指引下提前5分钟进入竞赛场地,迟到15分钟者取消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进入赛场需听从现场裁判人员的统一安排,爱护比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5.竞赛流程中的“整理花材”要求参赛者检查花材、道具等与清单数量和种类是否一致,如有不符举手示意,进行补充或更换。检查无误后,与监考裁判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再提出调换任何花材、道具的要求。

6.参赛选手可依据“选手自备的工具”中所列工具自由配置,比赛花材、辅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除此以外其他工具、材料均禁止携带。

7.竞赛期间,参赛选手遇有问题应向裁判举手示意,由裁判负责处理。

8.参赛选手所用花材可自主选择用于各个模块,可以少用或不用其中任何一种花材。

9.竞赛过程中如因材料、设备等原因发生故障,应由裁判长进行评判。若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而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选手比赛,若非选手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10.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赛项组委会。

、技术平台

(一)场地设备


(二)工位设备


(三)比赛材料

2.竞赛所用花材、辅材等,按参赛选手数量准备,每人1份,比赛前放置在比赛工位。1.若由于季节或市场原因部分花材有所变动,调整幅度小于30%,变动花材在比赛前3日公布。

3.花材需保持新鲜,各参赛选手的花材新鲜度、开放度需基本保持一致。

(四)选手可自备的工具

备注:1.禁止携带具有特殊功能的定制或改造工具;

2.操作工位不配备电源,请使用离电工具。

(五)比赛场地禁止自带使用的设备和材料

、评分标准

(一)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竞赛作品以百分制分别进行评分,总分为三项得分权重之和。其中花束设计与制作分值占比为30%,花首饰设计与制作分值占比为30%,桌花设计与制作分值占比为40%。

(二)评分细则

序号

评价

要素

考核内容和标准

分值

得分说明

1

技巧

做工

40

花材选择与加工

10

花材选择正确,经过修剪处理与造型(0-4分)

花材选择合理,修剪细致,造型合理(5-7分)

花材选择恰如其分,巧妙修剪,造型优美(8-10分)

做工与技法运用

10

做工正确,技法运用合理(0-4分)

做工细致,技法能够表现特定效果(5-7分)

做工精致,技法运用成为作品突出亮点(8-10分)

尊重花材

10

不正确或未保鲜,花材不整洁(0-4分)

正确的保鲜处理,花材基本整洁(5-7分)

花材保鲜方法得当,花材外观清洁,美观,舒展(8-10分)

稳固性

10

作品基本稳定,不能抬起(0-4分)

当抬起或触摸时基本保证原有形态5-7分)

当抬起或触摸时保证原有形态8-10分)

2

色彩

配置

20

色彩平衡

10

色彩运用符合配色原理(0-4分)

色彩协调美观(5-7分)

色彩运用独具特色(8-10

视觉感染力

10

色彩视觉感受舒适(0-4分)

色彩有感染力与作品主题相符(5-7分)

色彩充分烘托主题意境(8-10分)

3

造型

设计

20

造型与结构

10

造型完整,体量符合要求,造型合理,比例正确(0-4分)

造型新颖,体量适宜,比例合理(5-7分)

造型独具风格,体量适宜,比例协调(8-10分)

焦点设置与点、线、面运用

10

有焦点,有点线面的运用(0-4分)

焦点设置合理,点线面的简单运用(5-7分)

焦点设置巧妙,点线面的复杂运用(8-10分)

4

原创实用20

实用性

10

符合实用目的,有创意,与主题相符(0-4分)

符合实用目的,较好的创意,表达主题,(5-7分)

符合实用目的,独特的创意,主题鲜明,(8-10分)

原创性

10

作品具有一定的原创性(0-5分)

作品原创,具有独创性(6-10分)

合计

100

 

扣分项

1

作品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功能,扣减10分。

2

竞赛过程中未按照安全规范流程,出现错误操作,扣5/

3

作品展示台面不整洁(5分);工位不整洁(5分)

注:如有扣分项,评分裁判必须在评分表中明确标注,并在裁判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扣减。

(四)成绩审核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五)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书面向仲裁组提出申诉。仲裁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竞赛环境

(一)场地及周边环境

1.场地环境按照花艺赛项技术要求进行布置,整个比赛场地保持通畅和开放,配套提供稳定的水、电和供电应急设备,并配备防火防爆及其他安全设施,以防突发事件。

2.赛场周边设有卫生间、医疗站等公共服务区和紧急疏散通道,并在赛场周围设置隔离带。

(二)场内设施及布局

1.竞赛场地为室内场地。赛场采光条件良好,周围环境安静,空气清新。

2.每竞赛工位(操作与展示)面积3m×3m以上,工位采用中性色隔断,三面隔墙,一面展示,比赛过程中所有参赛选手互不可见。

3.竞赛场地内设置花材储藏间、仓库、工作间、讨论区等。

、激励措施

1.各竞赛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实际参赛人(队)数的10%、20%、30%,获奖选手由竞赛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2.对本次竞赛组织工作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指导教师、赞助企业和优秀工作人员由竞赛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安全保障

1.比赛赛场为专用赛场,由专业人员管理比赛设备,电子监控体系进行全方位监控,保安人员维持赛场秩序,保障赛场安全。

2.人员进入赛场后要严格阅读现场的应急安全疏散图,当发生紧急情况,听到疏散指令(警报声响)时,要迅速按疏散图撤离赛场。

3.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请各领队、指导老师、参赛选手按照当地政府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并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