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十三届高职院校学生技能竞赛会计技能赛项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和展示我市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和学生会计职业岗位通用技术、职业能力以及职业素养,引领和促进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教学改革,激发和调动行业企业关注和参与财会类专业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提升高职院校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水平。
三、竞赛时间与内容
(一)竞赛时间
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
(二)竞赛内容
竞赛采用团队竞赛方式进行。由团队竞赛内容和岗位职业素养竞赛内容组成。团队竞赛以某一制造企业为背景,以仿真原始凭证形式提供企业当月发生的经济业务资料,分资金出纳、成本会计、审核会计、会计主管四个岗位。
竞赛涉及的课程包括:财务会计基础、出纳实务、企业财务会计、成本核算与管理、纳税实务、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综合实训、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以及相关会计基本技能。
竞赛内容涉及的经济业务范围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所确定的教学内容范围。具体包括:
(1)货币资金。库存现金核算及清查;银行存款核算与核对;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3)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的核算;应收款项的减值。
(4)存货。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收入、发出的核算;存货清查;存货减值。
(5)合同资产的核算。
(6)持有待售资产的核算。
(7)债权投资的核算。
(8)其他债权投资的核算。
(9)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核算。
(11)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折旧的核算;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减值;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后续计量及处置的核算。
(12)使用权资产的核算。
(13)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及处置的核算;无形资产减值。
(14)其他资产的核算。
(15)流动负债。短期借款的核算;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核算;应付票据的核算;应付及预收款项的核算;合同负债的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应交税费的核算;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及其他应付款的核算;持有待售负债的核算。
(16)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的核算;应付债券的核算;租赁负债的核算;长期应付款的核算;预计负债的核算;递延收益的核算;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核算。
(17)债务重组的核算。
(18)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19)合同取得成本的核算。
(20)合同履约成本的核算。
(21)应收退货成本的核算。
(22)所有者权益的核算。投入资本的核算;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利得与损失的核算;其他权益工具的核算;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留存收益的核算。
(23)收入。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核算。
(24)资产处置损益。
(25)其他收益。
(26)成本费用。营业成本的核算;税金及附加的核算;期间费用的核算。
(27)产品成本核算。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包括品种法、分步法、分批法三种方法。
(28)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核算;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本年利润的结转和利润分配的核算。
(29)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30)企业会计制度设计及小企业内部控制。按照相关会计法规和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原理,设计企业的会计岗位、进行会计岗位职责划分、设计会计科目、设计会计凭证、设计会计账簿、设计会计处理流程和具体方法等。
(31)税费计算与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等。
(3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票据法、会计法律、支付结算法律和税法。(所有法律、法规、制度、指引、指南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31日)
竞赛内容参照执行2017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简称新金融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以及2018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除以上指明的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外的截止2020年08月31日发布并开始在一般企业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
四、竞赛方式
按学校报名组队参加,学校先在校内组织选拔赛,每校限报2个参赛队,每个学校设领队1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负责赛事联络工作),每队设指导教师1-2名,参赛选手4名。参赛选手应为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教育全日制在籍学生。性别不限,年龄不得超过25周岁(当年)。
由团队竞赛内容和岗位职业素养竞赛内容组成。团队竞赛内容按照资金出纳、成本会计、审核会计、会计主管等4个岗位,依据会计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分工与合作,合作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彰显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体现岗位通用技能、团队合作精神及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岗位职业素养竞赛内容分资金出纳、成本会计、审核会计、会计主管等4个岗位穿插于团队竞赛内容中进行。报名时选手应按照资金出纳、成本会计、审核会计、会计主管等4个岗位角色分别设置填报。角色一经确定上报,不得更换。竞赛时间为180分钟(上午9:00-12:00),岗位职业素养考核穿插在竞赛中,每个项目10分钟,不另加时间。
(二) 注意事项
以团队设置竞赛台位,按岗位标注操作位置,参赛队的竞赛台位在赛前通过两轮抽签决定(会计主管岗位队员抽取、抽签加密)。
五、竞赛流程
六、竞赛试题
赛题由专家组制卷,专家组由市外院校专家或企业专家组成。大赛采用软件平台自动打分,由裁判对结果进行审核认证。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在籍高职会计专业及相关专业学生(会计、审计、会计信息管理、财务管理等);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当年),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0月1日。凡在往届本赛项全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全国大赛。
(二)选手报名。各参赛院校须按时报名。报名时选手应按照资金出纳、成本会计、审核会计、会计主管等4个岗位角色分别设置填报。角色一经确定上报,不得更换。
(三)熟悉场地。凡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赛项组织者等均需按照赛项执委会要求准时到达赛项举办地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相关证件,熟悉场地,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四)正式比赛。比赛现场所有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须佩戴相关证件,按照赛项相关规定出入指定区域,不同证件有不同的区域限制,以保持赛场秩序良好。
(五)成绩评定与结果公布。竞赛成绩通过计算机自动评分。竞赛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系统,从计算机系统输出成绩的全过程需要接受两名监督员的监督,并进行现场录像。系统输出的竞赛成绩U盘,需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两个裁判员一起移交给裁判组合并计算竟赛成绩,并经裁判组、监督组签字确认后在赛场外张贴成绩单公布最终比赛成绩。
(六)竞赛用计算机只允许安装竞赛规定的相关软件,现场为各代表队统一提供了用品、用具及相关单证等资料。开赛前,由各代表队会计主管在监场员的监督下启动竞赛用计算机、检查软件及配置,清点核实用品用具、单证等资料,并签字认可。
(七)各代表队须遵守赛场赛项有关规定,遵从裁判长、裁判员的现场调度和指挥,按照赛场指令完成任务。
(八)选手进入赛场,不得携带任何用品用具、工具书、参考书等相关资料。
(九)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随意离开赛场,同一参赛队选手可进行讨论,但不得相互代替其他队员操作。
(十)竞赛过程中,标明必须由相应岗位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允许出现越权使用软件、以他人口令执行系统操作等情况,其余没有标明的任务可由全体队员协作完成。
(十一)财务会计技能竞赛环节各岗位职业素养考核时,须由既定岗位选手独立完成、不得代替。
(十二)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通讯设备和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
(十三)在竞赛过程中,如遇硬件软件故障或其他情况,须按照情况类别举牌示意,由项目裁判组和技术支持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在竞赛过程中,如遇电脑系统或操作平台出现卡顿,须举牌示意,按卡顿时间补时,如果出现卡顿两次及以上,须举牌示意,并及时更换比赛电脑。
(十五)在竞赛全程中,不得使用任何移动存储设备、开启无线网络、非法访问他人计算机。赛场技术服务区将实时监控上述行为。
(十六)竞赛结束后,不得将竞赛涉及的用品用具及资料带出赛场。
(十七)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总裁判长有权终止其所在团队或个人的比赛,劝令其离开赛场。
八、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设在承办院校指定的竞赛机房内,场地内应设置满足所有参赛团队的竞赛环境。
(二)竞赛按参赛队设同等台位,台位抽签决定。每一台位设资金出纳、成本会计、审核会计、会计主管等4个岗位 。
(三)竞赛场地内设置裁判席、技术支持人员专席等,便于竞赛全程的观摩、监督和裁判等相关工作。
(四)竞赛场地内设置宣传横幅,营造竞赛氛围。
(五)网络。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安装千兆交换机。网线与电源线隐蔽铺设。
(六)采用双路供电安全保障。部署具有网络管理、账号管理和日志管理功能的综合监控系统。
(七)设置安全通道和警戒线,确保进入赛场的竞赛参观、采访、视察的人员限定在安全区域内活动,以保证竞赛安全有序进行。
九、技术规范
(一)网络系统:(1)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安装2台千兆核心交换机(双机模式)和6台接入交换机(48口),并提供一台核心交换机及4台接入交换机备用;(2)采用地板,网线与电源线隐蔽铺设;(3)采用独立网络环境,不连接INTERNET,禁止外部电脑接入;(4)使用云桌面部署。
(二)采用双路供电安全保障。采用统一的杀毒软件对服务器进行防毒保护。屏蔽竞赛现场使用的电脑USB接口。计算机不得安装还原卡,防止因意外断电导致的系统数据丢失。
(三)利用UPS防止现场因突然断电导致的系统数据丢失,额定功率:3KVA,后备时间:3.5小时,电池类型:输出电压:230V±5%V。
(四)在赛前对选手进行计算机等设备操作的安全培训,确保操作安全。
十、技术平台
竞赛采用厦门网中网专门研发的云财务平台+竞赛模块平台,在局域网环境下进行。赛场每台位配置计算机5台,系统为B/S网络结构。该系统安装在服务器上后,选手竞赛用机可通过谷歌浏览器版本58或以上访问。主要软件功能如下:
(1) 赛务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参赛人员信息管理、竞赛过程管理、赛题导入和成绩管理。
(2) 结果提交模块。选手根据竞赛要求在比赛结果提交平台直接提交结果,保存在服务器上,系统自动实时评分。
(3) 赛题传输模块。主要功能有命题组录入赛题等相关设置。选手按要求可自动阅览。
十一、评分标准
(一)竞赛成绩评定由竞赛平台自动评分。团体成绩由岗位职业素养竞赛成绩和团队竞赛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为400分。其中,岗位职业素养竞赛成绩共40分(资金出纳、成本会计、审核会计、会计主管各10分),提前完成的可得奖励分(在全部正确的基础上,每提前一秒完成奖励0.01分);团队赛共360分。
(1) 岗位职业素养考核竞赛内容及分值
资金出纳——银行结算业务
审核会计——银行对账业务
成本会计——凭证汇总业务
会计主管——内控制度设计
岗位职业素养竞赛评分细则具体见表2所示:
表2:个人岗位专项竞赛评分细则
岗位 |
项目 |
要 点 |
分值 |
备 注 |
资金出纳 |
银行结算业务处理 |
1.填写相关单证 2.向系统提交结果 |
10 |
按预先设置的格式和内容,设置采分点,选手录入后提交。 |
成本 会计 |
凭证汇总业务处理 |
1.整理单证 2.录入数据 3.提交结果 |
10 |
按预先设置的凭证汇总表的格式和内容,设置采分点,选手录入后提交。 |
审核 会计 |
银行对账业务处理 |
1.核对相关账簿记录 2.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将相关内容录入计算机后向系统提交结果 |
10 |
按预先设置的对账单的格式和内容,设置采分点,选手录入后提交。 |
会计 主管 |
企业内控制度设计 |
1.阅读相关资料 2.根据资料设置题目进行选择答题 3.向系统提交结果 |
10 |
按资料中所设置的题目,设置采分点,选手进行选择答题,并向系统提交结果。 |
合 计 |
40 |
|
说明:岗位职业素养竞赛与团队竞赛任务不关联;在全部正确的前提下,每提前交卷1秒奖励0.01分。
(2) 团队竞赛内容及分值
资金出纳:支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进账单填写、单据整理、网上电子支付业务、涉及收付款记账凭证审核等。
成本会计:填制成本核算原始凭证、计算产品成本、编制成本核算相关的记账凭证、编制成本报表、进行成本分析等。
审核会计:票据审核、填制除成本核算以外的相关业务原始凭证、编制除成本业务以外的记账凭证、凭证审核、账簿核对等。
会计主管:建立账套、凭证的审核、过账及结账,网上电子支付业务的审核授权,网上税费申报、纳税筹划、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式设置)及报表分析等。
团队赛四个岗位的业务按实际工作岗位职责、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划分,会计凭证的审核、业务流程处理在计算机内完成,由计算机自动评分。
团队竞赛评分细则具体见表3所示:
表3:团队竞赛评分细则
项目任务 |
分工 |
评分内容 |
分值 |
结果提 交方式 |
办理转账 结算业务 |
资金出纳 审核会计 |
资金出纳负责支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进账单填写等银行结算业务,审核会计负责单据审核及签章 |
20 |
电子 |
单据整理 |
资金出纳 审核会计 |
资金出纳负责单据整理、审核会计负责审核相关单据 |
20 |
电子 |
网上电子 支付 |
资金出纳 会计主管 |
资金出纳负责付款录入、会计主管负责审核授权 |
20 |
电子 |
建立账套 |
会计主管 |
创建账套、导入期初余额、启用账套等 |
5 |
电子 |
报 表 编 制 |
会计主管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指标公式设置,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的选择及金额录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生成 |
25 |
电子 |
虚拟网上报税 |
会计主管 |
所得税主表及附表、增值税主表及附表、地方税虚拟网上报税 |
50 |
电子 |
税收筹划 |
会计主管 |
企业相关业务税收计算与决策 |
10 |
电子 |
成本分析 |
成本会计 |
在竞赛系统中按照要求编制成本报表并进行成本分析。 |
10 |
电子 |
会计凭证 的编制与审核 |
资金出纳 审核会计 成本会计 会计主管 |
审核会计和成本会计负责原始凭证填制与记账凭证编制、资金出纳负责涉及收付款记账凭证的审核、会计主管负责凭证审核、过账及结账 |
200 |
电子 |
合 计 |
360 |
(二)评分方法
本次竞赛采用系统自动评分,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1.裁判员选聘和监考人员:裁判与参赛选手有直接利益的应当回避,全部由不参赛院校的专家或企业专家担任裁判。监考人员:由不参赛院校的成员组成,监考人员与参赛选手有直接利益的应当回避。
2.裁判员和监考人数:本次竞赛裁判由一名裁判长、两名裁判员组成,并安排每个考场两名监考老师。
3.财务会计技能竞赛环节总分值为400分,成绩评定由财务会计技能竞赛平台自动评分。团体总成绩由岗位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和团队竞赛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岗位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共40分(资金出纳、成本会计、审核会计、会计主管各10分),提前完成的可得奖励分(在全部正确的基础上,每提前一秒完成奖励0.01分);团队赛共360分。
4.每个团队的团体总成绩最终按百分制折算,折算方法为:(团队总成绩×100)÷400=百分制的成绩。如A参赛队财务会计技能竞赛环节成绩288分,折合百分制成绩:(288×100)÷400=72分
5.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组,由裁判组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6.竞赛成绩复核无误后,经裁判组、监督组签字后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为2小时。成绩公布无异议后,由仲裁长和监督组长在成绩单上签字,并公布竞赛成绩。
十二、激励措施
团体奖。以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出现成绩相同情况,可追溯到小数点后第三位)。
十三、赛项安全
赛项安全是会计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
(一)比赛环境
1. 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组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 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
3. 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4. 参赛队伍应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并按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入校参加赛事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领队、指导老师和参赛学生等需接受疫情防控检测、签署并提交纸质《健康信息承诺书》、出示健康码、14天内没去过高风险地区方可进入校园。
(二)生活条件
1. 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向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提供食宿参考信息。
2. 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 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应做好保电、消防预备工作,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竞赛工作组,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并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 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申诉处理期间参赛队不得利用比赛相关的微信群、QQ群发表虚假信息和不当言论。
十五、竞赛须知
(一) 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代表队名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参赛院校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队按照竞赛赛程安排,凭竞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参赛院校须为参赛队员购买保险。
(二) 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区域。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竞赛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三) 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身份证及学生证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竞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4.参赛选手请勿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资料与用品。
5.参赛选手应提前30分钟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及学生证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6.参赛选手应按抽签结果在指定位置就坐。
7.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开始竞赛。在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应持“咨询”示意牌示意,项目裁判长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持“故障”示意牌示意。项目裁判长、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如遇身体不适,参赛选手应持“医务”示意牌示意,现场医务人员按应急预案救治。
8.各参赛选手必须按规范要求操作竞赛设备。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9.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经现场指挥人员发出指令后,方可离开赛场。
10.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四) 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竞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工作人员不得影响参赛选手比赛,不允许有影响比赛公平的行为。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4.熟悉比赛规程,认真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和工作要求。
5.坚守岗位,如有急事需要离开岗位时,应经赛场领导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
6.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如发现其他人员有违反比赛纪律的行为,应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向竞赛组委会反映。
7.发扬无私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提供热情、优质服务。
重庆市高职院校学生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2020年“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十三届高职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会计技能”项目竞赛报名表
参赛院校
领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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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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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女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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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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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团队(1)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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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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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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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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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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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信息 |
姓名 |
性别 |
院(系) |
专业年级 |
身份证号码 |
岗位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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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团队(2)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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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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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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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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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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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信息 |
姓名 |
性别 |
院(系) |
专业年级 |
身份证号码 |
岗位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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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院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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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