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物联网技术应用
英文名称:IoT Technology Application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电子信息大类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展示职业院校物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改革成果及师生良好精神面貌,提高社会对物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人才的认可度,提高学生的就业水平。
通过竞赛,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物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引领物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丰富完善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和产业岗位需求有效衔接,提升学校物联网应用技术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水平提高学校的产业贡献率和社会吸引力。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概要
通过对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系统的操作使用,完成物联网工程设计、物联网工程环境安装部署、物联网感知层设备配置调试、物联网应用开发与调试、职业素养等几个部分的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占比 |
考核内容 |
|
1 |
物联网虚拟仿真 |
35% |
通过仿真软件对各类传感器、识别设备、无线传感网、智能网关等物联网设备进行安装、配置、物联网云平台的使用、网关的配置,案例的部署。 |
|
2 |
物联网工程设计及安装部署、配置 |
40% |
考核参赛选手对物联网工程项目整体的设计.对各类传感器、识别设备、无线传感网、智能网关等物联网设备进行安装、配置、软硬件故障诊断,对物联网网络传输层进行连接和搭建;应用场景的使用与操作;物联网云平台的使用、网关的配置,案例的部署。 |
|
4 |
物联网应用开发与调试 |
PC端应用开发 |
10% |
对应用的PC端的应用功能进行设计,并按照功能设计要求进行PC端应用的开发、测试和提交。 |
移动应用开发 |
12% |
对移动互联应用场景中的功能进行设计,并按照功能设计要求进行移动应用的开发、测试和提交。 |
||
5 |
职业素养 |
3% |
考核参赛选手在职业规范、团队协作、组织管理、工作计划、团队风貌等方面的职业素养成绩。 |
(二)竞赛时长
共3个小时。
(三)考核技术要点
传感器技术、网关数据采集技术、ZigBee传输技术、窄带物联网技术、射频识别技术、条码识别技术、无线传感网络技术、嵌入式技术、智能终端技术、数据加解密技术。
(四)考核知识与技能
1.认知型知识:包括物联网基础知识、物联网设备认知、物联网技术认知、物联网应用认知:
(1)物联网基础知识
了解物联网的基本概念,认识物联网三层架构;
(2)物联网设备认知
认识、了解和熟悉各种常见的物联网设备,如感知类的温湿度传感器、烟雾传感器、火焰传感器等,识别类的超高频RFID读写器、高频读卡器、条码扫描枪等,终端类的移动互联终端等,通讯类的串口服务器、路由器、无线传感网设备、网关等。
(3)物联网技术认知
认识和熟悉典型的物联网相关技术,如RFID技术、传感器技术、窄带物联网技术、ZigBee技术、条码技术、嵌入式终端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上位机软件技术等;
(4)物联网应用认知
了解和熟悉物联网技术在行业上的应用场景,熟悉物联网应用软件系统的形态和内容。
2.实操型知识:包括硬件设备安装调试、网络设备连接配置、软件系统部署维护、基于网关的数据服务平台部署应用、应用场景演示操作:
(1)硬件设备安装调试
将智能环境套件相关各类传感器、各类执行器件等设备,按照要求,安装到物联网竞赛工位的面板上,并按要求进行接线连接和弱电的供电,并对两个数据采集模块进行配置;
基于物联网竞赛工位,按照要求将竞赛相关套件的各种设备,如无线传感网设备、超高频RFID读写器、打印机、网络摄像头、LED设备等安装到竞赛工位面板上,完成连接及供电,并按照要求对各个设备进行配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2)网络设备连接配置
按照要求,完成设备网络的搭建,包括串口交叉线、串口直连线、网络线的检测和选择及网络线的制作、网络连接布线,无线路由器设定配置,无线传感网设备、串口服务器、计算机、网络摄像机、移动互联终端、智能网关等各类接入到网络的终端设备进行网络配置;
(3)软件系统部署维护
对系统软件的运行环境进行部署安装,如DotNetFramework安装、MS SqlServer安装配置、Web运行环境安装等;
对产品配套的应用软件进行部署安装配置,如移动互联终端的Android应用软件安装配置、计算机上的服务器及客户端应用软件安装配置等;
对产品配套软件系统的维护,如数据库的备份及还原、软件系统常见问题的处理、软件系统的更新、日志的维护及处理等;
(4)应用场景演示操作
对智能门店应用场景、智能环境应用场景、智能工厂应用场景、云平台、网关系统及其标准案例、智能家居案例等子功能的使用操作、业务流程进行熟悉和了解,能够操作和演示各个场景子功能的业务环节。
3.开发型知识
包括DotNet客户端开发、DotNet Web端开发、Android移动端开发、无线传感网开发:
(1)DotNet客户端开发
根据相关功能子模块的要求,开发和实现简易的基于DotNet开发平台下的,PC客户端功能程序;
(2)DotNet Web端开发
根据相关功能子模块的要求,开发和实现简易的基于DotNet开发平台下的Web应用程序(小部分功能鼓励选手使用HTML5实现);
(3)Android移动端开发
根据相关功能子模块的要求,开发和实现简易的基于Android开发平台下的移动应用程序;
(4)无线传感网开发
根据相关功能子模块的要求,开发和实现简易的无线传感网应用程序;
(5)程序调试
根据相关功能子模块的要求,能对DotNet客户端开发、DotNet Web端开发、Android移动端开发、无线传感网开发进行联调。
四、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参赛队不超过2支。
2. 每支参赛队由2名选手组成,其中队长1名。
3.每支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竞赛期间不允许指导教师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
4. 本赛项拟邀请省外代表队参赛及观摩。
五、竞赛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9.28-202.10.14
比赛时间:2020.11.7
地点: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
六、竞赛流程
(一)竞赛流程图
(二)竞赛时间安排表
时间
竞赛环节
说 明
07:30
启封赛场
在裁判员和监督员的监督下工作人员启封赛场
07:45-07:55
竞赛选手进行一次加密
参赛选手持参赛证、身份证和学生证接受工作人员检录并进行一次加密确定参赛编号
07:55-08:25
二次抽签加密
参赛选手凭一次加密后的参赛编号进行二次抽签加密确定赛位号
08:25-08:50
上午场竞赛,入场检录
参赛选手凭赛位号接受入场检录确认没有携带竞赛禁止的工具和材料
08:50-09:00
竞赛选手入场就位、宣读竞赛规则、发布竞赛任务
参赛选手根据赛位号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竞赛工位、裁判宣读竞赛规则及赛场规则,发布竞赛任务并作必要说明
09:00
竞赛开始
竞赛开始
12:00
竞赛结束
选手保存竞赛成果
12:30-14:00
评分
裁判组对竞赛的各参赛队评分
14:30-14:50
下午场竞赛,入场检录
参赛选手凭赛位号接受入场检录确认没有携带竞赛禁止的工具和材料
14:50-15:00
竞赛选手入场就位、宣读竞赛规则、发布竞赛任务
参赛选手根据赛位号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竞赛工位、裁判宣读竞赛规则及赛场规则,发布竞赛任务并作必要说明
15:00
竞赛开始
竞赛开始
18:00
竞赛结束
选手保存竞赛成果
18:00-19:00
赛项申诉与仲裁
19:00-20:30
评分
裁判组对竞赛的各参赛队评分
20:30-21:00
解密
对加密信息进行解密
21:00-22:00
成绩公布
在指定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公布成绩
第二天10:00-11:30
闭赛式
公布成绩、专家点评
(三)竞赛过程本竞赛分上、下午两场进行。
1.参赛选手入场和就位
参赛选手使用报到时领取的抽签号,进行一级加密顺序号及二级加密赛位号的抽取,入场时赛位号进行检录查询赛场的位置,并按照工位位置就位等候比赛开始;
2.竞赛过程
在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各参赛选手通过赛位号找到比赛工位,正式进行竞赛,按照每个工位提供的任务书上的项目要求,完成每个项目任务要求,并按照任务要求提交和保存竞赛结果;
3.竞赛结束
在竞赛规定时间到达后,裁判长会宣布竞赛结束,每个竞赛工位设备锁定,参赛选手停止所有操作,并按照裁判组要求有次序的离开竞赛场地。
七、竞赛赛卷
本赛项采用公开样卷的方式。本赛项的命题工作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命题专家组负责,按照竞赛规程的内容要求,在方向和难度上依据教育部颁发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结合高职物联网人才培养要求和物联网企业岗位需要进行设计,命题专家在完成命题后,交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的专家进行审核。
本赛项在开赛前7日在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上(或微信、QQ群里)公布赛项的样卷。
本赛项将建立赛题数量不少于2套的样题,各套样题的重复率不超过50%。正式赛卷于比赛前一天,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裁判长抽取。赛项比赛结束后一周内,正式赛卷(包括评分标准)通过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
八、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20年10月1日为准)。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本赛项高职组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再参赛。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要求执行。
(二)报名要求
本赛项为团体赛,不允许跨校组队。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时间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补充人员需满足本赛项参赛选手资格并接受审核;团体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根据赛项的特点决定是否可进行缺员比赛,并上报大赛执委会备案。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不得补充参赛选手。
(三)赛前准备
1.参赛选手应在竞赛日程规定的时间熟悉竞赛场地,选手可进入竞赛场地及工位熟悉。
2.参赛队熟悉竞赛场地后,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等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异议时,参赛队领队必须在1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送交赛项执委会进行处理,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四)正式比赛
参赛选手须至少提前10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不得私自携带任何软硬件工具(各种便携式电脑、各种移动存储设备等)、技术资源、通信工具。按工位号入座,检查比赛所需竞赛设备齐全后,由参赛选手签字确认方可开始比赛。选手在比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迟到超过15分钟不得入场。竞赛期间不准出场,竞赛结束后方可离场。
竞赛过程中,每个参赛队内部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但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员讨论问题,也不得向裁判、巡视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询问与竞赛项目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关的问题,如有竞赛题目文字不清、软硬件环境故障的问题时,可向裁判员询问,成员间的沟通谈话不得影响到其他竞赛队伍。
竞赛过程中除裁判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外,任何其它非竞赛选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竞赛结束(或提前完成)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五)成绩公布
赛项成绩解密后汇总后,经裁判长、监督组签字,在赛项执委会指定的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进行公布。
(六)其他
1.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各地代表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 其它未尽事宜,将在竞赛指南或赛前说明会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九、竞赛环境
1.竞赛场地。竞赛现场设置竞赛区、裁判区、服务区、技术支持区。现场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提供稳定的水、电和供电应急设备。同时提供所有指导教师休息室1间。
2.竞赛设备。竞赛设备“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系统2.0”除工位外的所有设备,由参赛学校自行提供。承办校提供所有的工位、电脑、软件系统(含仿真软件)、以及现场耗材。
3.竞赛工位。竞赛现场各个工作区配备单相220V/3A以上交流电源。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每个比赛间配有工作台,用于摆放计算机和其它调试设备工具等。配备2把工作椅(凳)。
4.技术支持区为参赛选手提供公用备件等竞赛相关设备。
5.服务区提供医疗等服务保障。
十、技术规范
(一)竞赛项目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竞赛项目的命题结合企业职业岗位对人才培养需求,并参照表中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制定。
序号
标准号
中文标准名称
1
GB21671-2008
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
2
LD/T81.1-2006
职业技能实训和鉴定设备技术规范
3
ISO/IEC 29182-5-2013
信息技术-传感器网络:传感器网络参考体系结构
赛项执委会提供竞赛平台、工作台和计算机及相关工具软件。各个参赛队内部需要组建局域网,可自己组建局域网,并接入系统支撑平台,赛场采用网络安全控制,严禁场内外信息交互。(二)竞赛技术平台标准:
基本要求:
1.平台满足ISO14443、ISO15693及ISO18000标准及国内CCC标准;
2.平台支持标准/协议:ISO/IEC14443A/B;
3.ZigBee传输:满足符合IEEE802.15.4/ZigBee标准规范,满足2007PRO协议栈;
4.终端通过国际认证:FCC Part15 Class B,CE EMC Class B,CCC;
十一、技术平台
本赛项所用技术平台, 选用合作企业北京新大陆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系统2.0”,以及虚拟仿真实训平台(该平台由新大陆免费提供),基于真实的物联网行业应用研发,经2012年至2019年7年大赛实操及项目实施验证成熟稳定,并可全面的对接到信息技术行业的岗位技能需求。
(一)软硬件环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系统2.0 |
套 |
1 |
2 |
物联网安装与维护仿真实训平台 |
套 |
1 |
3 |
物联网工具箱及耗材包 |
套 |
1 |
4 |
工作台 |
张 |
2 |
5 |
计算机 |
台 |
2 |
计算机最低配置如下:
CPU
2.1GHz以上处理器
内存
2G以上
硬盘
30G以上
端口
至少1个串口,2个USB接口(二)软件环境
(二)软件环境
序号
类型
描述
1
操
作
系
统
计算机
Windows 10
移动互联终端
Android 4.0及以上
2
运
行
环
境
IIS 10.0
.NetFramework 4.5
Android SDK
Microsoft SqlServer 2008 R2
Office 2010
Axure RP 8.0
3
开
发
环
境
Visual Studio 2015
Android Studio 3.2
IAR Embedded Workbench for 8051 8.10.1
Keil uVision 5
十二、成绩评定
竞赛评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标准注重对参赛选手价值观与态度、物联网技术应用能力、团队协作与沟通及组织与管理能力的考察。以技能考核为主,兼顾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素养综合评定。
(一)评分标准
1. 评分标准概要
序号 |
名称 |
占比 |
考核内容 |
|
1 |
物联网虚拟仿真 |
35% |
通过仿真软件对各类传感器、识别设备、无线传感网、智能网关等物联网设备进行安装、配置、物联网云平台的使用、网关的配置,案例的部署。 |
|
2 |
物联网工程设计及安装部署、配置 |
40% |
考核参赛选手对物联网工程项目整体的设计.对各类传感器、识别设备、无线传感网、智能网关等物联网设备进行安装、配置、软硬件故障诊断,对物联网网络传输层进行连接和搭建;应用场景的使用与操作;物联网云平台的使用、网关的配置,案例的部署。 |
|
4 |
物联网应用开发与调试 |
PC端应用开发 |
10% |
对应用的PC端的应用功能进行设计,并按照功能设计要求进行PC端应用的开发、测试和提交。 |
移动应用开发 |
12% |
对移动互联应用场景中的功能进行设计,并按照功能设计要求进行移动应用的开发、测试和提交。 |
||
5 |
职业素养 |
3% |
考核参赛选手在职业规范、团队协作、组织管理、工作计划、团队风貌等方面的职业素养成绩。 |
3.评判方式
(1)虚拟仿真部分
内容描述:通过对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平台设备的仿真操作,在规定时间内,按任务书要求实现竞赛内容,竞赛结束,停止一切操作。
评判方式:裁判组在竞赛规定的结束时间后,系统自动评分,裁判分组对参赛队伍成绩进行人工复核。
(2)物联网工程项目设计、安装调试及开发部分
内容描述:在任务书中,根据题目给出的要求编写物联网工程项目设计方案,以电子档或作答卷的形式存档。过程中需要用到一些画图工具、原型工具,在竞赛资料中会提供。完成设计方案的文档后提交到提交资料对应的文件夹中。
评判方式:裁判根据选手编写的设计方案,从文档的内容是否按照目录要求全部完成,是否切合任务书编写设计方案,是否正确使用工具完成架构图形、原型设计,是否在方案设计上有新意,设计架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实现任务书要求的功能等方面作为分数评判的依据。
(二)评分方法
1.组织与分工
(1)参与大赛赛项成绩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受赛项执委会领导。
(2)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裁判4名,共计5人。
(3)检录工作人员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对参赛队信息、抽签代码等进行加密、解密工作;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作品、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4)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5)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竞赛过程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评定方法
(1)结果评分
根据竞赛考核目标、内容对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的最终成果做出评价,本赛项的评分方法为结果评分。
结果评分是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和作答卷,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评分。
所有的评分表、成绩汇总表备案以供核查,最终的成绩由裁判长进行审核确认并上报赛项执委会。
(2)抽检复核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10%。
监督组需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以书面方式立刻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若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时,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3.成绩解密
裁判长正式提交赛位(竞赛作品)评分结果并复核无误后,加密裁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对加密结果进行逐层解密。
4.成绩公布
赛项成绩解密后,经裁判长、监督组签字后,在赛项执委会指定的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进行公布。成绩公布2小时无异议后,将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经裁判长、监督组长和仲裁长在系统导出成绩单上签字后,在闭赛式上宣布。
5.成绩报送
(1)录入,由承办单位信息员将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提交主管单位。
(2)审核,承办单位信息员对成绩数据审核后,将赛务系统中录入的成绩导出打印,经赛项裁判长审核无误后签字。
(3)报送,由承办单位信息员将裁判长确认的电子版赛项成绩信息上传赛务管理系统,同时将裁判长签字的纸质打印成绩单报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6.成绩使用
大赛最终成绩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大赛成绩进行涂改、伪造或用于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奖项设定
竞赛设参赛选手团体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十四、赛场预案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中相关制度执行。
1.竞赛软硬件环境和电脑在比赛前进行压力测试,验证功能正常。竞赛现场准备有2-5套完整的竞赛环境和充足的备用设备,保证在出现非选手原因的损坏时,经现场裁判认定,裁判长确认后,由赛场技术支持人员予以及时更换。
2. 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掉电、故障等意外时,现场裁判需及时确认情况,安排赛场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处理,现场裁判登记详细情况,填写补时登记表,报裁判长批准后,可安排延长补足相应选手的比赛时间。
3.本赛项竞赛过程中各个竞赛工位为独立供电且各个参赛队均采用独立网络进行竞赛,如在竞赛时某赛位参赛队出现意外境况不会影响其它赛位正常比赛,不会由此对成绩产生影响。
4.比赛期间发生大规模意外事故和安全问题,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赛项执委会应采取中止比赛、快速疏散人群等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报告赛区执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区执委会决定。事后,赛区执委会应向大赛执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十五、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赛项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院校赛前须按照赛项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 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要求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凭赛项执委会印发的有效证件进入场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 承办院校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 严格控制与参赛无关的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危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许随便携带书包进入赛场。
5. 配备先进的测温仪器,对于体温超过37.2℃的选手,不能进入赛场,以免场内交叉感染。
6. 赛项执委会须会同承办院校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7. 大赛期间,承办院校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二)生活条件
1. 比赛期间,原则上由赛项承办院校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承办院校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2. 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 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赛区组委会负责。赛项执委会和承办院校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 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组队责任
1. 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 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时,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向赛区执委会报告。出现重大安全问题的赛项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区组委会决定。事后,赛区执委会应向大赛执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1. 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 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 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六、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 参赛队应该参加赛项承办单位组织的闭赛式等各项赛事活动。
2. 在赛事期间,领队及参赛队其他成员不得私自接触裁判,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无效。
3. 所有参赛人员须按照赛项规程要求按照完成赛项评价工作。
4. 对于有碍比赛公正和比赛正常进行的参赛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给予警告、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等处理。其中,对于比赛过程及有关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以适当方式通告参赛院校或其所属地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同时停止该院校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年。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参赛队领队须知
1. 领队应按时参加赛前领队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 领队负责组织本省参赛队参加各项赛事活动。
3. 领队应积极做好本省参赛队的服务工作,协调各参赛队与赛项组织机构、承办院校的对接。
4. 参赛队认为存在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情况时,须由领队在该赛项竞赛结束后 2 小时内,向赛项仲裁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各参赛队领队应带头服从和执行申诉的最终仲裁结果,并要求指导教师、选手服从和执行。
(三)指导教师须知
1. 指导教师应该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赛项规程合理制定训练方案,认真指导选手训练,培养选手的综合职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克服功利化思想,避免为赛而学、以赛代学。
2. 指导教师应该根据赛项规程要求做好参赛选手保险办理工作,并积极做好选手的安全教育。
3. 指导教师参加赛项观摩等活动,不得违反赛项规定进入赛场,干扰比赛正常进行。
(四)参赛选手须知
1. 参赛选手凭赛区执委会颁发的参赛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2.参赛选手须严格按规定时间进入比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并签字,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工位上完成竞赛项目。
3. 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竞赛规程禁止使用的电子产品及通讯工具,以及其它与竞赛有关的资料和书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参赛院校、选手姓名等涉及竞赛场上应该保密的信息。
4.参赛选手比赛时间内连续工作,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及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5.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提前离开赛场。如特殊原因(如身体不适等)无法继续参赛的,需举手请示裁判,经裁判同意后方可离开赛场。选手离开赛场后不得在场外逗留,也不得再返回赛场。
6.竞赛结束时间到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裁判员记录比赛完成时间。
7.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要求及规定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件,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如单位名称、参赛者姓名等,否则视为作弊。
8.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竞赛期间,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不能进行竞赛的,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设备故障,由裁判组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9.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10.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工作风格,在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的原则,如果过于脏乱,裁判员有权酌情扣分。
(五)工作人员须知
1.服从赛项执委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为赛场提供有序的服务。
2. 佩带工作人员证件,仪表整洁,忠于职守,语言举止文明礼貌。
3. 熟悉《竞赛规程》,认真执行竞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4. 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5. 赛场工作人员要积极维护好赛场秩序,以利于参赛选手正常发挥水平。
6. 赛场工作人员在比赛中不回答选手提出的任何有关比赛技术问题,如遇争议问题,需上报执委会。
十七、申诉与仲裁
1. 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参赛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选手赛场比赛内容全部完成)1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
2. 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1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4. 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5. 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6 .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